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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总工会2024年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5月27日         来源:市总工会办公室                 作者:

十堰市总工会拟采用询价方式购买第三方服务,对2024年市本级预算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现诚邀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市总工会工作实际,将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按要求对市总工会2024年164个预算项目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8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场租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差旅伙食费、资料印刷装订费、税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最高限价:8万元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资质要求

1.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必须在十堰市《关于市直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的通知》(十公资函〔2020〕4号文件社会中介服务采购目录内;

2)供应商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注册会计师证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公告之后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五、评审标准

1.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保密的原则进行,十堰市总工会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2. 磋商小组由十堰市总工会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及专业人员等5人组成。

3. 本项目评审程序为: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磋商评审—确认成交候选人名单—网站公示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协议。

4. 评审标准:

①资格审查标准:审查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存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情形、是否参与过绩效评价工作等。

②现场磋商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按照评分标准(见附件)现场对供应商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方。得分相同的,按组织能力、实施方案得分高低排列。

六、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须递交报名材料和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①报名材料: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开展绩效评价服务协议及案例。

②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制作(参考响应文件模版),包括且不限于响应函、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活动组织情况及信誉、项目团队简介(包括且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工作经历、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

2.报名时间:

①公告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2024年5月30日18:00止(北京时间)。

②递交响应资料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公园路8号(十堰市总工会财务资产管理部办公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以及通过邮寄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③评选时间:2024年5月31日15:30(北京时间)。十堰市总工会采购小组对参选单位报送的资料和报价进行评审,根据综合得分评选,经公示3日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4. 报名及咨询电话:秦涛 0719-8652764

附件:十堰市总工会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响应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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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