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总工会2024年“送温暖”物资采购配送招标公告
为做好2024年送温暖工作,经十堰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对“送温暖”物资采购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能提供本项目所需物资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十堰市总工会 2024年送温暖物资采购配送
二、项目预算:总金额在60万元以内,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三、项目服务周期:中标之日起至 2024年送温暖工作结束。
四、有关要求:
1.慰问物资优先采用十堰本地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资(详见附件1)。
2.根据市总工会送温暖活动总体安排,供应方提供点对点的准时配送服务,按照要求进行分装、摆放。配送范围原则上为十堰主城区(含周边区域)。如遇紧急情况,可能在节假日和正常下班时安排配送。
3.配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本次采购的费用包括选购、运输费用、物资分装(含市总工会慰问用手提袋费用)、装卸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
五、评审办法及标准
1. 本项目评审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保密的原则进行,十堰市总工会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2. 评审小组由十堰市总工会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等组成。
3. 本项目评审程序为: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评审—拟定中标单位名单—网站公示—协商签订供货协议。
4. 评审标准:
①资格审查标准:审查是否具备运营资质、是否存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情形、是否具有经验等。
②现场评审标准:评审小组按照以下标准(见附件2)现场对供应商进行磋商评审打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方。得分相同的,按开展能力、实施方案得分高低排列。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良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须递交报名材料和响应文件(分开密封并加盖公章)。
①报名材料: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近三年相关业绩及佐证资料(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②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制作,包括且不限于响应函、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业绩及佐证资料(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项目团队简介(包括且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工作经历、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
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的,十堰市总工会将不予受理。
3.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17时止。
4. 报名地点:十堰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十堰市茅箭区公园路8号)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 报名咨询电话:黄修鸿 0719-8671385
附件:1.十堰市总工会“送温暖”物资采购清单
2.评审赋分表
十堰市总工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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