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总工会成功为农民工协调治疗费12万元
2018年12月04日
来源:房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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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1月23日,房县总工会副主席陈洪、律师兼职副主席冯飚与姚坪乡政府代表刘银组成的工作组,成功为农民工陈某协调治疗费12万元。
房县籍农民工陈某于2018年5月25日在咸宁市闽泉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泉公司)做杂工,未签订劳动合同。7月7日14时陈某下班后,返回员工宿舍休息时突发脑溢血,后被工友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目前,陈某已脱离危险,进入康复治疗阶段,但仍旧不能生活自理。住院期间,闽泉公司为陈某垫付医药费1.7万余元。
陈某目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收入来源,后续康复治疗还需大笔费用,遂向房县总工会求助,希望家乡工会出面协调用工方解决部分治疗费用。
房县总工会迅速成立工作组,于11月20日前往咸宁市开展调处工作。工作组先后与咸宁市人民政府、总工会、劳动监察大队、城市建设管理局和咸安区总工会接洽,并找到闵泉公司负责人和代理人进行了耐心地协商和沟通。最后,闵泉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就陈某因病安置相关问题同意签订捐赠协议:公司在原已救助1.7万余元的基础上再向陈某捐助人民币12万元。至此,陈某共获捐13.7万余元冶疗费用。(文: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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