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总工会日常办公用品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2023年度办公用品采购包括日常办公用品、文件管理用品、书写工具用品、纸巾及保洁用品等(详见附件)
二、服务期限
2023年8月15日—12月31日
三、投标人要求
(一)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承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五)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六)本次招供应商为1家。
(七)逾期报名的或者未按时参加开标的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授权代理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上午12:00止。
(二)报名地点:十堰市总工会办公室(2楼210室),联系人:曾庆富,联系电话:8665358。
(三)报名要求:
1、持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或受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准许经营此类商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投标报价单1份(格式自拟);
4、供货承诺书1份(格式自拟)。
五、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货物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卸车费、配合费、检测费、配送费、税金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等。
投标报价要有每种型号规格货物的单价的明细报价。
(二)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招标人有未列入本次招标的办公用品,中标人承诺将参照已中标的类似或较近品种,与招标人协商确定单价。
六、开标评标
1、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小组,由评标小组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小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标原则。
2、以投标报价总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七、签订合同
(一)中标人应当在中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来我单位签订合同。同时,招标组织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附件:招标货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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