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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全民健身类职工组健身排舞比赛的通知

2019年09月16日         来源:十堰市工会网                 作者:

各县(市、区)总工会、文化和旅游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工会,市直各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根据《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精神,拟定于20191011日举办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全民健身类职工组健身排舞比赛。现将《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全民健身类职工组健身排舞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迅速确定参赛人员,抓紧进行赛前训练,积极组队参赛。

请各单位于9 30日下午6点前,将《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全民健身类职工组健身排舞赛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203233298@qq.com。联系人:市工人文化宫李艳华,电话866196718772873707

参赛人员交通、食宿费用,人身意外保险由各单位自理。

 附件:

1.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全民健身类职工健身排舞赛组织机构

2.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全民健身类职工健身排舞竞赛规程

3.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全民健身类职工健身排舞赛报名表

 

  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9 9 11         


附件1

 

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全民健身类

健身排舞赛组织机构

 

一、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全民健身类职工健身排舞赛组委会

名誉主任:沈学强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任:李馥秀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副 主 任:郭升平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袁良泽  市教科工会主席

              祝和生  市体育总会秘书长

    员:焦    市工人文化宫主任

             张红军  市总工会宣调室负责人            

二、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全民健身类职工健身排舞赛组委会办公室

    任:焦  勇、张红军

    员:闻  燃、吴 

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全民健身类职工健身排舞比赛仲裁委员会

郭升平、袁良泽、张红军、焦 



附件2

 

十堰市第六届运动会全民健身类

健身排舞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十堰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十堰市总工会

三、协办单位

十堰市工人文化宫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91011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竞赛项目

公开团体赛

六、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驻市各中央及省属企业、各高校均可报名参加。

七、参赛要求

(一)各参赛队资格

1、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可兼运动员),每队上场人数不少于12人。

2、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符合以下年龄:男队员18-60岁、女运动员18-55岁。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十堰市境内各企业单位、机关团体工作两年以上,并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接受公费医疗的在职干部、职工。

4、参赛运动员不得是在校全日制学生(专科、本科、研究生)。

5、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

(二)比赛曲目

《让世界听我的》,《天使的翅膀》

(三)比赛规则

依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颁布的《2015-2018年全国排舞比赛规则》制定。

1、出场顺序:赛前抽签决定。

2、音乐要求:一律在曲目范围内选曲;比赛时,音乐统一由市总工会准备。

3、编排范围:在不改变曲目风格和音乐节奏的前提下,可对曲目的前奏、间奏、入退场的队形及上肢动作进行编排。所有曲目编排上要求音乐与舞步完整对应,可以改变舞步方向、大小,不得前后拆分舞步。

4、进、退场:可以动态出场、场上造型或分组上场;必须有一名队员向裁判席示意开始;退场必须在音乐的伴奏下向裁判席和观众示意退出场地。

5、编排要求:所有项目的每一首音乐前奏结束后,全体选手都必须面向裁判完成1个方向的舞步段落后,即可开始队形或方向的变化。

6、队形停拍:成套动作的队形变化不得少于5次。依次或交替完成动作时,静态停止时间不得超过18拍,允许每曲有一次将前一个8拍动作重复来变化队形。

7、安全规定:被托举选手双脚离地高度不得超过底座选手的肩部;严禁翻腾、抛接、叠罗汉等有危险性的动作。

8、服饰道具:服饰符合舞曲风格、搭配相宜,允许变化但不得离开身体.长裙下摆不得超过踝关节;可彩妆、彩绘、纹图佩带与表演相关的饰物;可使用道具,与曲目风格或主题有关联。道具不得离开身体。

9、加分项:鼓励男运动员参赛。每支代表队上场男队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

八、录取名次

比赛录取前八名;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各一名,均授奖杯。

九、比赛经费

比赛期间交通和食宿费由各参赛队承担,比赛场地租赁费、评委劳务费由市总工会负责。

十、其它事项

1、请参赛人员自备比赛服装、鞋;

2、请各单位填写统一的《全市职工排舞大赛报名表》,于 9 30日下午6点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本报送市工人文化宫(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处上电梯至7028室)。

市工人文化宫:李艳华、赵洁

联系电话:0719-86619671877287370718671928121

电子邮箱:1203233298@qq.com

    审核: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