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十堰市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十堰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十堰市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十堰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地方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的领导机关,在市委和湖北省总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
1. 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市委和湖北省总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领导全市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整治方向,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2. 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承担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
3. 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湖北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 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和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组织推进全市工会系统“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建设。
5. 协助各县(市、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党委管理同级工会的领导干部,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和工会关系隶属市总工会领导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管理市直产业、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市县两级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 指导全市工会组织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职工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学管理,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
7. 负责全国、省委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通报表扬和管理工作。
8. 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9. 负责涉及全市工会系统的对外联络工作,加强地区间工会组织的交流和合作。
10.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十堰市总工会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十堰市总工会本级决算和2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十堰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十堰市总工会(本级)
2. 十堰市工人文化宫
3. 湖北省武当山职工疗养院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万元,下降0.25%。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为185.30万元,占比28.23%。主要用于协理员工资补贴、事业运行、中国技协城市主产业职业技能(十堰)联赛暨全市技术工人、车城工匠大会、市级人才专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471万元,占比71.77%。主要用于就困难职工、困难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04万元,支出决算为656.30万元。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37万元,事业运行(项)103.80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44.50万元。年初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8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1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编列无项目支出;二是追加中国技协城市主产业职业技能(十堰)联赛暨全市技术工人、车城工匠大会项目,市级人才专项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50万元,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42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1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编列无项目支出;二是省财政资金预算数有偏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公用经费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5万元,本年支出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5万元,主要用于举办职工赛事方面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本部门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25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01%。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执行率100%,无未完成的绩效指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率100%,单位整体支出产出和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市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帮扶人数3075人次;二是发放标准达标率100%;三是发放手续完备率100%;四是资金发放到位及时率100%。满意度:受助群众政策知晓率93%。
《市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专项资金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2。
2. 市困难劳动模范和市先进工作者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发放补助数量60人次;二是基层申报核实率100%;三是资金发放到位及时率100%,四是受助群众政策知晓率98%。满意度:受助对象满意度98%。
《市困难劳动模范和市先进工作者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3。
3. 中国技协城市主产业职业技能(十堰)联赛暨全市技术工人、车城工匠大会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8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业技能大赛数1个;二是一二三等奖19个;三是比赛活动举办及时率100%;四是活动在6日内完成;五是提高城市知名度提高,宣传点击量1000万+。满意度:参赛参会人员满意度98%。
《中国技协城市主产业职业技能(十堰)联赛暨全市技术工人、车城工匠大会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4。
4. 困难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专项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8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参与培训困难职工人数249人;二是结业理论考核和实操考试合格率85%;三是培训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四是困难职工自主创业、自主就业及推荐就业率40%。满意度:接受培训的困难职工满意度85%。
《困难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专项经费自评表》详见附件5。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一是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从优化规划、明确绩效目标入手,同步完善分配规则与管理制度。二是以绩效为导向抓实项目管理,通过细化分配办法、健全管理制度,提升项目实施规范性。三是将项目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在加强规划与绩效目标管控的同时,完善项目管理配套机制。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
本部门2024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反映各级工会的基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 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用于反映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团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用于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明确项目以外的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就业创业服务方面的补贴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无。
第六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