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十堰市总工会现对2025年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十堰市总工会2025年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2.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 项目内容:对指定的纸质档案进行原文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数据备份。
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服务。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并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
二、档案整理总体要求
1.严格按照《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和《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等规范要求,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
2.供应商须自备所需设备并派遣人员上门服务。市总工会仅提供办公场地、水电保障及档案原件,其余工作内容及相关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3.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应指定固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及市总工会各项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市总工会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4.档案数字化成果须通过市总工会和市档案馆组织的联合验收。验收通过后,应制作备份,包含 PDF/OFD和JPEG两种格式的完整数据。
5.采用线下方式扫描的文书类纸质档案,必须进行OCR识别处理,生成双层PDF/OFD 格式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且经营范围含有档案数字化服务。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供应商近3年内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非法获取或非法持有档案、档案复印件等事故。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递交报名材料和响应文件(分开密封并加盖公章)。
①报名材料: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相关档案数字化业绩。
②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制作,包括且不限于响应函、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
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不予受理。
3.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17时止。
4. 报名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公园路8号十堰市总工会综合档案室(三楼302室)递交报名材料及相关资料。
5.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联系人及电话:樊楚娥 0719—8665358 18671185500
五、成交规则
市总工会将组织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满足资格和符合性要求的前提下,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询价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有效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将另行组织询价。
十堰市总工会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