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总工会拟为2025年职工心理咨询师培训项目对外招标,现诚邀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专业培训机构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十堰市总工会2025年职工心理咨询师培训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深化“我为职工办实事”活动,做好工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文关怀,推动全市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市总工会将在全市开办第六期职工心理咨询师培训班,主要课程设置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实操演练、案例研讨、见习实习、单元测试、考前辅导及参加全国性心理咨询师考试等,提升职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本期职工心理咨询师培训班招生重点面向全市市直及各县(市、区)在职在岗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关系隶属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干部、劳模工匠和优秀职工代表、教育系统干部等职工群体开展培训。预计人数100人。
三、项目预算控制金额:10万元(对考试合格取得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证书的人员,由培训机构代发一定金额的补贴)。
四、项目服务周期:中标之日起至 2025 年12月31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项目要求:
1.负责职工心理咨询师培训活动开展,通过系统课程培训、专家现场授课、团体辅导实操、案例模拟演练等形式,提升职工对心理健康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助力职工心理素养提升。
2.基础理论培训。围绕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异常心理学、咨询心理学等内容,开展系统化理论教学,通过教材精讲、案例分析等形式,确保职工掌握心理咨询核心理论框架。
3.咨询实务培训。聚焦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常见心理问题,开展会谈技巧训练、情绪压力管理、心理危机识别与处理、家庭教育与心理科普、心理咨询专业伦理等实务课程,采取案例示范、小组练习、现场督导等方式,提升职工实际应用能力。
4.取证后持续学习支持。建立培训学员交流平台,定期组织线下实操复训、案例研讨会及资深咨询师督导活动,为学员提供持续学习与实践提升的环境,助力其在工作中有效发挥心理健康服务作用。
5.综合考试合格,符合相应等级标准,颁发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证书。
七、评审办法及标准:
1.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保密的原则进行,十堰市总工会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2. 磋商小组由十堰市总工会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及专业人员等5人组成。
3. 本项目评审程序为:专业培训机构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磋商评审—出具磋商评审报告—确认成交候选人名单—网站公示竞争性磋商结果—协商签订服务协议。
4. 评审标准
①资格审查标准:审查是否具备运营资质、是否存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情形、是否具有全市职工心理咨询师培训经验等。
②现场磋商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按照以下标准现场对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磋商评审打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方。得分相同的,按组织能力、实施方案得分高低排列。

八、专业培训机构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专业培训机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专业培训机构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良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投标人需运营3年以上,且具备3年以上面向职工的心理咨询师培训经验,需提供相关服务案例和协议复印件。
4. 师资团队方面,至少拥有5名以上具备心理专业教师资质、心理(精神医学)专业硕博学历或心理专业(精神医学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老师。
5. 投标人拥有社会组织(团体)证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须递交报名材料和响应文件(分开密封并加盖公章)。
①报名材料: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心理咨询培训服务协议及案例。
②响应文件:由专业培训机构根据本项目需求制作,包括且不限于响应函、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活动组织情况及信誉、项目团队简介(包括且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工作经历、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
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的,十堰市总工会将不予受理。
3.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18时止。
4. 报名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公园路8号市总工会3楼302室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 报名及咨询电话:樊楚娥 联系电话:12351,0719-8671385;18671185500。
十堰市总工会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