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总工会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日期: 2025-04-16 17:22:57
来源: 十堰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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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十堰市总工会

为持续深化“工会帮就业”服务品牌建设,根据市总工会2025年服务职工“十件实事”工作安排,助力全市“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体系建设,做好农民工、下岗再就业职工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十堰市总工会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具有稳定就业渠道和相关培训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能独立承办一个及以上培训项目)5至6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培训项目及计划

茶叶加工制作工、钳工、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电工、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详情见附件)。

(二)培训对象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

5.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

6.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三)培训经费

符合条件的学员免培训学费,所需经费从市总工会争取的困难职工技能提升再就业培训项目经费100万元中列支。资金使用细则参照鄂人社发〔2018〕6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遴选要求

(一)参与申报的培训单位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齐全的培训资质,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2.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具备满足专业教学需求的培训场地、专业教师、教学设备等;学校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3.培训质量过硬,有稳定的就业创业渠道,保证培训后学员的初次就业率达到30%以上,帮助学员实现就业创业;

4.有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培训材料,能高质量建立规范的培训档案;

5.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国家、省、市技能培训相关规定。

(二)培训要求

1.培训单位在组织开班前,要按照具体培训项目要求,明确培训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师资配备等。

2.教学内容层次清晰、内容丰富,知识培训与技能培训紧密衔接,着力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按要求建立培训台账,建立培训档案,做好学员报名资料审核收集、日常教学管理、考勤登记工作,市总工会将不定期对培训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4.培训机构负责学员培训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因承办方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由承办培训机构自行承担。

5.积极组织开展招生和培训工作动态信息宣传,着力提高工会技能培训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6.在培训工作完成后,积极收集整理图片、视频等有关资料,配合做好项目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估工作。

(三)注意事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遴选资格

1.未按照要求提供遴选资料的;

2.培训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到场参加现场评审的;

3.存在私自转让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或其它违法行为的;

4.已被人社部门列入承接职业技能培训任务“黑名单”的培训机构。

三、相关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登记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23日17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十堰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十堰市茅箭区公园路8号)

3.联系人:王龙  联系电话:19530563569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办学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和人社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等;

2.往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简介,内容可包括单位简介、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特色、成绩和亮点(800字以内);

4.承办此次技能培训项目的总体方案和所能达到的预期效果(包含培训后就业率和就业创业前景)等。 

以上相关材料请编辑封面、目录、页码,规范装订两套。

(三)开展审核。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对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提交的相关资质、佐证资料和项目申报方案等材料进行审核。

(四)组织评审。市总工会组织对培训单位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拟定委托培训单位,并在市总工会官方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签订协议。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确定委托培训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附件:2025年困难职工技能提升再就业培训计划表 

十堰市总工会

2025年4月16日

2025年困难职工技能提升再就业培训计划表.doc